我沒有再找他,他的電話還摺在口袋裡。不管他是不是已經拿到了你的聯絡電話。
 
今天上午身體非常不舒服,每次這樣的時候,我就開始祈禱我所有認識的人都健康快樂。雖然不舒服,我還是想通了一件事。那個"今天八月,今天三十",這是讓我挺開心的一件事。走在回家的路上,我不斷地推敲著,如果沒有錯的話,如何如何。最後,我又發現新買的那日記本,是紅色的。
 
有一件事。我真的得說想你,才是真的想你嗎?
 
也許你在我身邊的時候,我根本沒法知道喜歡到底是不是真的。
我喜歡你嗎?我那時真的一直一直想著這無聊的問題。雖然無聊,但也不是能丟硬幣解決的事,所以我一直想,吃飯的時候想,過馬路的時候想,風吹過的時候想,走在無人巷道的時候,抬頭有刺眼的陽光的時候,等紅燈的時候,你的聲音不在我周圍的時候,漸漸地,果然,我的意志薄弱了,卻沒發現,思念自此茁壯。
 
我很不想承認。有一陣子,既使你就在我身邊,我還是很想你。正坐在副駕駛座的我,被自己的思念給怔住了,因為你明明就在這裡,我斜著頭看你,你還對我笑,我竟然在想你,想著上一秒的你,我回過頭,才開始想起你剛才的笑。這實在詭異,不敢對你說。在這之後,我看了電影《英倫情人》,當凱說要和他離開的時候,他激動地說不可以,「因為我還沒開始想妳。」
 
無論你在不在這裡,我想你,是真的。
 
你想我,我一定會知道,一定會想辦法知道。
 
 
我瘋了嗎?如果這些都是誤解,那我希望我永遠不知道真相。如果自欺欺人能讓自己開心,為什麼非得挖出真相來傷害自己呢?放心,我很好,很好。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katZ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