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本來是要去找tei的,沒想到遇見了Belle & Sebastian,就帶它回家了。他們挺乖的,不吵,整晚任他們在我房裡亂跑。認真的以為是一男一女組成的法國樂團,看了資料後才明白,嗯,好玩好玩,看到他們演唱地點也包括別人家裡,哈哈哈,來我家吧,哈哈,不過我家好像擠不下這麼多人。
 
下午播著B&S的音,好好地整了一下房間,到處是小孩的衣服,和他們作亂的痕跡。洗了一堆衫,擦了地,終於舒服點了。乾淨的地板會讓人想跳舞。
 

哈~生活。陽光。音樂。記憶。。。
 
今天幸運地看到HBO播了《Before Sunset》,裡面男主提到距離前集已是九年前的事了,我驚呼,有那麼久嗎?天呀,那時我也是在下午看的,還是個小孩呢(國一二時愛上電影,尤其是越淡越悶的我越專心;問我看懂嘸,呵,這問題膚淺得像自稱愛情大師的人,別人談情說愛,能替他們臉紅就已經很不得了了)。
 
途中他們突然辯起那個晚上到底有沒有“做”?這麼巧,王文華的《61x57》裡,男女主也曾爭辯過的,他們還打了賭,賭注是他們要跟電影情節做同樣的事,呵呵……結果呢,想知道,自己讀書去。
 
一段感情也許可以在九年後延續,但是可以持續九年嗎?
 
這年間他們應該要變得不一樣了,不只是自己的身份,想法和許多觀念都該有些不同,但女主卻說她看了自己以前的日記,才發現自己一點也沒變,她還是那個緊記媽媽的告誡的小女孩,她是在暗示什麼嗎?

我好喜歡她在車上的坦白,多年的氣憤,不斷自問的為什麼,這下有了解答,唉,又如何呢?
 
「也許我們就只能在這樣的天氣,這樣的溫度,這樣的場合相遇,才能處得來。」
 
難道,一定得是我先找到你,你才看得見我嗎?
怎麼這樣呢?
真是的。討厭。
總之,做你放百二個心,我會沒事的。還怕我會把你吃了嗎!氣死我了,,
你又不是我的青蛙。
 
「寶貝,你會趕不上飛機的。」她沉浸在妮娜的歌聲裡。
「我知道。」知道個頭啦,還不回家餵奶!
 ╰  "  ╯
( 一   一 還在氣……)
     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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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katZ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