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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確是故意隱瞞妳,這或許就是欺騙,但我非這麼做不可。

當我固執地保守著我和他的秘密時,沒有人提戒我秘密是不該隱藏的。守有秘密的人,是痛苦的;唯一不讓握守的人感到痛苦的方法,便是把它看作不真實。最後,成真了。

那一次坦白,妳試著說服我,要我相信所有都是幻想,他的過錯是他不該留下織作夢幻的元素。我急於否認,急於証明那些非我一人編假。然後,妳沉默,我後悔,我並沒辯駁成功,徒增妳認為我中毒之深的想法。妳看著我,妳可憐我,我笑,笑我的可憐,妳給我的可憐。

「沒事的啦,沒事。」我繼續笑。

妳一片好意,又說:「下次,別再這麼模模糊糊,在開始之前,還是說清楚的好。」

「嗯。……嗯,我知道。」

那是唯一一次,是第一次,也是最後一次,我們的話題是他。

 

之後,我們還是見面,只是談書、電影和音樂。雖然我發覺妳根本不想見我,就像我不想見GP一樣,我是妳汙點的証人,但我的証明不大有力。妳其實不必害怕,他最後的說明只承認了妳,只有妳有權利傷心。我不過是個女孩,和P一樣的女孩,我們的眼淚在在應和了我們的年紀。怎麼,連眼淚都是我們假想出來的。

 

愛情,就是在爭取一個正大光明的機會,獨有的權利,去為一個人愁雲慘霧。

 

我是個麻煩,然而,是妳自找的。我本不曉得原因,不懂妳為何急於見我。慢慢的,妳透露微弱的線索。愛,你們的嘆息;安定,你們的爭吵;「這年頭~都變了」,你們睡前的習慣。你們說一樣話,有一樣的夢想,一樣的喜好。分別與你們見面,卻只是在感受你們的默契。

 

去年,我寫了一封信和妳道別,卻還是隱藏了它,我希望由妳自己發現,因為我不想再去証實虛假。我不能再見妳了,雖然我有許多解答在妳那裡,但我毫無資格挖掘,不忍心也不再需要。

 

希望妳一切安好,即使妳知道了他的消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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撿鳳梨幫我把之前舊電腦的資料備份出來了,看到好久好久以前的信,唉,好棒的以前哦。能夠認識那些人真是太幸運了。該去找JPG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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